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
——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
西汉初年,刘邦虽然迫于形势不得不推行“郡国并行制”,但无论是对于异姓诸侯王还是对刘姓诸侯王,刘邦实际上都多有防范,其中最为典型的,便是在朝廷和诸侯国边境地区的要隘、河津驻扎驿卒,对于关中和诸侯国来往人员严格盘查,同时严禁关中人口、财物流往诸侯国,并通过律令的方式,严禁诸侯国男子迎娶关中女子,严防诸侯间谍等。
吕后执政时期,鉴于吕氏与刘姓诸王日益紧张的关系,该项制度不仅得以沿用,而且执行的更为严格周密。汉文帝刘恒即位以来,由于自身威望难以镇服各诸侯王,再加上朝中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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