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
亲,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
第101章 主父偃之死

及齐王以自杀闻,上大怒,以为偃劫其王令自杀,乃征下吏治。偃服受诸侯之金,实不劫齐王令自杀。上欲勿诛,公孙弘争曰:“齐王自杀无后,国除为郡,入汉,偃本首恶,非诛偃无以谢天下。”乃遂族偃。

——《汉书·主父偃传》

自秦武王创立丞相制度起,最初丞相只是作为相邦的副手,此后相邦和丞相曾一度同时存在,直到秦始皇罢免相邦吕不韦,此后秦朝无人再任相邦,但丞相职位却得以保留。秦始皇统一天下后,建立“三公九卿制度”,作为三公之首的丞相,遂成为统领百官、辅佐皇帝的百官之首。

汉承秦制,尤其是“三公九卿制度”几乎照搬秦朝,虽然汉初相邦和丞相混用,但却再也没有出现过相邦和丞相共存的情况,而自“诸吕之乱”相邦吕产被杀之后,西汉不再设相邦一职,而且自丞相陈平去世后,亦不再�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相关阅读